当失业快递员开始写作,他如何记录打过的19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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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没了!”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方正,刘雄,何远山,张安,薛和义,李成义,陈伯安,加上云初,就是吃官衙饭的主力人群,至于门子老兵,以及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就只能等前面八个人吃完之后,有剩余的话就吃,没有剩余就不吃。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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