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清南下,抵达当晚有一个特殊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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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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