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全力攻击加沙,战斗迎来“血腥的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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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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