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俄罗斯军队撤离赫尔松市区 但基辅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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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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