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领导刚走就出事”,安全排查到底查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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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我不!”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看清楚,这是一个关中娃子,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龟兹!”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