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她,被赞“全网最甜”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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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他十岁的时候之所以会去悬崖峭壁上追杀那只岩羊,完全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云初不去追杀岩羊,她就要进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