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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因此回到桑林地之后,他就从马厩里把自己的枣红马牵回来,喂了一些精饲料,还仔细地给马洗刷了一遍,再过几天,自己能跑多远,就指望这匹马呢。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