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贻琴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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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回纥人不吃鱼!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老羊皮的家有床,还是两头上翘的胡床,床上堆满了各种皮草跟织物,云初躺上去的时候,宛若陷入了云彩。
“你要做什么呢?”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文书是不同的!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嗷嗷——”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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