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跑完”的马拉松:一支年轻队伍和久违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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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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