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乐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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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呜——”
而是先把芹菜烫熟,再往烫芹菜的水里加一点面粉用力的搅拌,最后把芹菜重新倒进面汤里,找一个没有油的坛子装起来,发酵几天之后,这东西就会变得酸香扑鼻。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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