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哥哥“披荆斩棘” 回忆杀再次成为流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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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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