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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再去大关令方正,壶正何远山那里用印就成了。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云初笑着把烤鱼递给塞来玛道:“因为他想当大阿波,出人头地的时候,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如果我能做到,我的孩子们就好过了,陛下一定会封赏他们为从七品的武骑尉,如果我死的足够精彩,就算是云骑尉,我的孩子们也不是没有机会。”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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