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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他没打算在大唐世界当一个厨子,哪怕这个厨子可以是天字第一号的厨子,他还是没什么兴趣。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你如此取巧,就算有些急智,想要达到高位,也是千难万难,罢了,既然你不喜,那就随你吧。”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没有理会站在最前边的壶正何远山,径直来到云初面前道:“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就食于敌的策略,就是出自你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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