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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这些骑兵绕着白羊部的营地跑了三圈,之后,就把人头插在木头上,一边骑马一边冲着人头射箭,用来彰显白羊部强大的武力。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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