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摩托族出没北京西北旺:白天敲代码,晚上拧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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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