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差点没考上高中的他,如今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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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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