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辰:“妙系”男友钱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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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云初表示一定会严惩这个该死的侯三之后,马夫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我就要吃旱獭——哇!”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