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十年》谭松韵聂远演绎“新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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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乱起?是什么意思?”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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