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心似玉》原作者吱吱:常打飞的去各地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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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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