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座!GDP万亿城市“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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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越长人越帅执事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塞来玛不愿意,云初就会把珍贵的热水倒进花了两只种羊才换来的大木桶里,用倔强的眼神逼迫塞来玛进去洗澡,至于不爱洗澡的娜哈,云初一般都是用最粗暴的手段把她剥光丢进木桶,然后在她的嚎哭声中用草木灰使劲的给她清理头发以及身体。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比如——吃旱獭!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一定要用你的真诚的语言,真诚的表情,真诚的行为去欺骗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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