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全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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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呜——”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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