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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好人不好吗?”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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