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被网暴门槛越来越低,如何防止“异鬼”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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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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