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雯:性格与外表反差大 妈妈追《山河令》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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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云初相信自己一定能经得住官府审查的,这就是云初不愿意使用老羊皮给的办法的原因。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呜——”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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