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眼皮底下兼并争议领土?新一轮石油危机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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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有觉得他可怜的唐人,隋人伙计要把食物送给他,也被他礼貌的拒绝,显得很有气节。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因此回到桑林地之后,他就从马厩里把自己的枣红马牵回来,喂了一些精饲料,还仔细地给马洗刷了一遍,再过几天,自己能跑多远,就指望这匹马呢。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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