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完剧追衍生:观众对故事依赖有个缓慢消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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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老羊皮就站在招牌底下,巨大的招牌像是被他背在背上,跟一只拖着巨碑的老乌龟一般。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至于三转军功是个什么概念呢?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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