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道灾难,奥巴马为什么说“我们都是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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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商贾只能穿麻布皂衣,穿方头不分左右的皂色鞋子,女子出嫁不得着颜色,穿绫罗,不能乘坐马车,只能骑驴,坐牛车。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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