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 阿联酋向叙利亚重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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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我就要吃旱獭——哇!”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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