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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方正不解的道:“龟兹城已经荒废了,我们收四千贯已经是白得的钱,咱大唐一个中县的商税都没有四千贯呢,已经很好了。”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放心吧,会抹平的。”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