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前海》打动人的不是成功而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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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为此,洗干净了脸的侯三主动踢出帮忙,云初没有拒绝,有一个人帮着搬东西,他可以省很多事情。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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