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码头 美陆军上演“葫芦娃救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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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绝对,绝对不能浇奶,尤其是腥膻味道其重的羊奶,这是对白米饭的亵渎!!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