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到纽约,陈泊汐用饶舌诉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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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眼睛里进沙子了。”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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