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价“狂飙”涨疯了,普通人还能再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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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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