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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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这一次,他不管了。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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