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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云初微微一笑。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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