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马兴瑞走遍南疆五地州,背后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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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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