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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吃旱獭!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塞人认为男子十三岁了,就已经成年,他们认为男人成年的标志就是可以交配出下一代来。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云初觉得老羊皮说的不对劲,因为他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还是天策府上将的李世民不喜佛门,预备以儒学为体,道学为表,入侵佛门经典,阐扬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教原本是一家的理念,从根源上解决佛门本土化的问题。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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