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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娜哈跟往常一样,习惯性的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双手抓着云初的新蹼头,大声的喊着“驾驾驾。”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
因为关系到羯斯噶的命,云初不得不非常的小心,准备好了所有捕捉旱獭的工具,就带着欢天喜地的娜哈跟一脸无奈的塞来玛去了草蜢湖。
尽管老羊皮说的话还没有得到云初的印证,这并不妨碍老羊皮是一位见多识广的智者。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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