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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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云初拍开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獭油喝的手,又往她嘴里送了一块肥腻的脂肪。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眼睛里进沙子了。”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世人皆苦!”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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