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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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龟兹处在庭州与西州之间,位置不远不近,武侯大将军是劳师远征,阿史那贺鲁在跑了一千五百里之后也算是劳师远征。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这也太唯心了吧?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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