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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吃旱獭!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沙洲!”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云初希望能一辈子接受刘天成老师的教诲,只可惜,这位老师给云初上的最后一堂课,却是离别。
“滚蛋,男人洗澡不就是三把屁股两把脸的事情吗?多招呼下三路是好事,那地方太重要了……”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龟兹!”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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