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夜山区有小雨,预计明天最高气温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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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这些自知必死的武士们自发的排在最前边,紧跟着就是突厥老者,接下来,就是突厥女人,最后是不多的几个孩子。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云初一个唐人站在密道出口处,很快就引来了那些商人们的仇视,于是,一群挥舞着弯刀的人就乱哄哄的朝云初扑过来。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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