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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我说了——不许学!”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都护都死在了这龟兹城下,更别说我们了,在西域这地方上,除过我们唐人自己报团之外,其余的都是敌人!”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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