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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目标是哪里?”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云初没有看到娜哈,这让他有些失望,塞来玛跟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停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目送云初远去。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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