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履新,曾是最年轻省级高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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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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