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男子向妻子闺蜜借款500万,不满催款竟反告对方,结局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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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告诉塞来玛自己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女在这个并不适合捕捉旱獭的时候来到草蜢湖。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你准备让什么样的女人进入你的帐篷呢?”没有了来自大阿波的压力,塞来玛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老羊皮说着话,抬手就把云初放在他手上的经商过所撕碎了,轻轻一吹,碎纸片就如同蝴蝶一般纷纷落地。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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