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入暗网的女模特,为逃命让绑匪爱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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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唐人的官衙自然也是夯土房子,进去之后才发现这种狭**仄的房子其实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在烈日下比较凉快。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弯刀砍在甲胄上,最多迸发出一溜火星,而唐刀砍在突厥人的身上,往往就会造成非常恐怖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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