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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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