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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汤锅表面的油封住了汤的热气,虽然没有滚开,但是,面条刚刚掉进锅里,马上就漂浮起来。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云初相信,上述的草乌中毒症状应该已经统统出现在了葛萨璐的身体上,只是被这个强壮如山的回纥人给忽略了。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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