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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战争开始了。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为了让牛肉变得微甜,云初往里面添加了一些泡开切碎的葡萄干,葡萄干的果糖与盐巴融合之后,就会把牛肉与沙葱混合之后的青草味转成带着一点野生浆果酸香的复合味道。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云初用袖子擦拭掉越来越多的眼泪,准备端起那一盆米饭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愤怒的发现,老羊皮竟然往雪白的白米饭里倒奶……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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